3月16日,网络问政共受理群众留言82条:其中咨询类留言44条;建议类留言9条;投诉类留言29条。主要涉及异地换工作后,医保账户余额如何使用、咨询新生儿如何缴纳新农合等方面。
今日,群众关注度较高及办理单位回复较好的留言整理如下:
一、留言咨询:本人原工作及医保缴纳地在安阳,现工作及医保缴纳地在驻马店。以前在安阳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现在在驻马店能用吗?余额怎么转过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市医疗保障局回复:网友您好,您在网络问政的留言收悉,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工作的信任。经核实,您曾在安阳参加职工医保,现在驻马店市直参保,需要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将安阳医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转移至驻马店。您可携带身份证件前往驻马店市民中心医保局窗口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业务,也可在河南医保微信小程序自行申请办理转移业务。如您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市医保中心参保服务科2830935或市民中心医保局窗口2319016电话咨询。
二、留言咨询:本人是新蔡县人,在驻马店市锦绣江南小区买的房子,属于安楼社区居委会,办理的有居住证。目前一家都在安楼社区交的新农合,如今家里又添了一个小宝宝已经十个月了,请问宝宝的新农合是否可以到安楼社区缴纳?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驿城区回复: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针对您反映的问题,驿城区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初次给孩子缴纳医保,需要到区医保中心录入个人基本信息。您需携带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必须有孩子那一页),每年在规定时间段内(一般为9月至12月)到社区缴纳医保费用(也可在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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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吴相瑜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