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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2022年第十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2-08-24 16:04:30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网字号: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驻马店市2022年第十六批城乡挂钩

试点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驻土公〔2022〕第25号

为保障驻马店市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

地块一

范围:胡庙乡韦岗村。

权属:胡庙乡人民政府、韦岗村前郑湾组、后郑湾组、潘湾组、韦岗组。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商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驿城区人民政府委托胡庙乡人民政府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后,驿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胡庙乡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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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段晶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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