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星期二,上午9点15分至10点,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闫山带领该中心信息技术科科长刘欢庆、交易资金管理科科长王晓红、业务受理科科长张勇来到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市民关心的什么是不动产登记、包括哪些业务、办证服务事项有哪些?办理新房分户和二手房过户不动产登记时都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如何快捷查询个人登记信息、下载查询证明的电子证照?房产继承业务该如何办理?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解押手续怎么办理?办理不动产证时遇到有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乱收费应该怎样防范等问题作了宣传讲解,向听众介绍了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窗式”办理、更好服务群众方面开展的工作。
新房分户和二手房过户是群众日常办理最多的业务。对此,上线嘉宾介绍,大家俗称的新房分户,在不动产登记中称作“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也就是群众购买开发企业开发的新商品房办理不动产登记。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办证申请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委托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大证)、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等所需材料到市民中心一楼不动产窗口申请办理,申请人提供的手续齐全且符合登记要求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会在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办结,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为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维护购房人权益,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不动产交易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在办理一手房转移登记时,购房人可持已盖有所购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章的申请表单独来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登记,不需要开发企业委托代理人来现场申请并签字,另外,开发企业协助购房人办理不动产交易登记也是开发企业的法定义务。从去年7月1日期起,市中心城区全面推行了交房即发证,纳入交房即发证范围的小区在收房时即可同步办理分户证。为方便群众办证,遇到小区大批量集中申请时,中心可以到小区上门服务,集中受理。
“存量房转移登记”,也就是大家俗称的二手房过户,在办理此项业务时,需要买卖双方共同来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买卖合同、需要缴纳契税等相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纳凭证。不动产窗口工作人员查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符合登记要求的,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会在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办结。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加便利群众办理业务,从去年7月1日起,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全面启用了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对准予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均核发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大家可以在业务办结完毕后,通过市政府官方城市门户APP“咱的驻马店”,经实名认证,查询下载本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并可对不动产电子证照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信息核验。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和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正常使用。另外,为了更加便于群众领证,大家也可在业务受理时告知工作人员需求并办理免费邮寄不动产权证书。
(陶宇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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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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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 平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