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安徽省纪委坚持从政治和全局出发,深化“三转”,聚焦纪律,不断创新纪律审查方式方法,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了最前沿。
依“纪”审查,纪检监察机关不做党内“公检法”
2014年,安徽省纪律审查工作交出了一份漂亮“成绩单”。记者从省纪委获悉,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570件,同比增长48.41%,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703人,同比增长37.25%,系该省1993年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以来办案数量首次突破万件,其中仅查处的地厅级干部就有23人。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党内的‘公检法’,作为专‘管’纪律的机关,我们不能仅以办大案论英雄,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宾宜表示,“发现党员干部违纪的倾向、苗头就要依纪处理,把问题杜绝在萌芽状态,避免出现‘一查就是大案要案,一查就得移送司法’的现象。”
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突出重要时段、关键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2014年,安徽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全年共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三十条”要求问题1392起,处理209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06人,分13批对64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一季度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处理人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分别为2014年度同期的78%、73.8%、104.7%。尽管查处问题总数略有下降,但依“纪”审查更加突出,责任追究更加严格。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再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02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一组组数据和持续的通报曝光,充分彰显了安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鲜明态度。
为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该省还制定下发了《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监督检查的对象、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及处理措施等,把严明纪律体现在了日常监督中。
“像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等现象,现在不仅点名道姓地通报案子,还用制度规范来监督检查,感觉现在确实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第一位!”一名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发出这样的感慨。
加强协调,纪检监察机关不唱“独角戏”
今年6月4日下午,广州白云机场,一名持“范明”护照的外逃人员从加拿大温哥华乘机入境时,被边防警察查扣,次日被安徽省检察机关押解回合肥。
“范明”本名柴国良,曾任安徽省阜阳市国税局局长,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贿赂149万元、美金5000元。2013年8月,柴国良以“范明”身份潜逃至马来西亚。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办的统一领导下,检察机关与公安的技侦、边控、网监等部门密切配合,终于将其缉捕归案。
记者从安徽省纪委了解到,该省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设立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外事办和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等9家单位,具体工作由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承担。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陈红告诉记者:“柴国良是今年省追逃办组织抓获的首名省级挂牌督办逃犯。在其被捕之前,省追逃办还抓获了2名经济犯罪嫌疑人,并配合上海、江苏成功抓捕了首名红通嫌犯戴学民。”
追逃追赃仅仅是安徽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一项工作。今年4月15日,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上,王宾宜指出,“党章明确规定纪委有组织协调反腐败的职责,反腐败协调小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形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加强协调、协作和配合,推进反腐败协调工作。”
据了解,安徽省高度重视反腐败协调工作,把它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机制制度,加强部门单位的交流协作。检察、公安、法院、审计等部门多次抽调办案及专业人员参与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省委组织部积极配合对有关被调查人员采取组织处理措施;省委宣传部协助做好查办案件情况新闻发布、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和引导等工作。
此外,对领导批示的案件、重点案件和社会各界关注的典型案件,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还建立了工作台账,做到“四明确”,即:明确责任单位、明确经办人、明确办理时间、明确办理效果,通过跟踪协调、督导督办、及时反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创新方法,纪律审查不“贪大求全”
“我们转变办案理念和办案方式,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问题以后,快查快结、缩短时间。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还有在调查取证中发现的大量线索,我们也一并移交。”省纪委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仅纪律审查的理念发生了转变,省纪委还针对纪律审查的源头——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进行了有效规范。从制度上,印发了《安徽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办案中发现线索的办理办法》、《关于规范重要案件线索报告和移送工作的通知》,对于不同来源的线索,定期召开线索排查会议,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类规范处置、跟踪掌握进展,确保对每一件线索有效管控;从清理上,对2013年前留存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进行大清理大起底,严格按照线索处置的五类方式和标准进行规范处置;从督促办理上,定期对重要案件线索及重要案件办理情况督促办理,加大对中央纪委查报件、领导批示件,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转办及办案中发现线索的督办力度,定期汇总督办件进展情况。
此外,随着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等制度的普遍实行,执纪监督的方式也更加多样化。2014年,该省及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对在线索排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不构成违纪的一般性问题,及时采取函询、约谈等方式,提醒、纠正党员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全年共谈话函询149件次,暂存480件次,了结5794件次。同时,对反映失实的3822件予以澄清,对情节轻微的1598件采取适当处理,对768人予以组织处理。(记者 李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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