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云南省委召开党内情况通报会,通报2014年下半年以来中央纪委和云南省查处的重大典型腐败案件情况。会议强调,要以案明纪,以案为戒,深刻吸取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会议指出,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央纪委和本省查处的重大典型腐败案件,涉及的都是身边人、身边事。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既有腐败分子自身腐败、腐化堕落的内在因素,根本在于他们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现出了问题;也有监督不力、制度缺失等外在因素,反映出省内一段时期以来在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资源配置方式和重点领域监管、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认清重大典型腐败案件的影响和危害,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深刻吸取教训,坚持从严治党,深入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落实。一要抓实学习教育。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进一步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突出抓好县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党性教育和学习培训。二要严明纪律要求。加大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行为的惩戒力度。三要匡正用人风气。认真贯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从严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四要规范权力运行。突出“一把手”这个重点,加强权力监督,坚决防止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五要坚决正风反腐。重点惩治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六要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承担好、落实好党建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一岗双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全面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会议强调,当前云南的发展正处于十分关键的时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必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要坚持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两手抓、两不误,推动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云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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