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做人与做官》中,意味深长地指出:“在历史的长河中,那些帝国的崩溃、王朝的覆灭、执政党的下台,无不与其当政者不立德、不修德、不践德有关,无不与其当权者作风不正、腐败盛行、丧失人心有关。”践行“三严三实”,清正廉洁、拒腐防变,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十分紧迫的课题。
据省纪委工作人员介绍,仅去年一年,我省专项治理基层腐败,就查结案件3263件,处理违纪人员3816人,其中县处级18人、乡科级507人。这些干部的落马令人痛心,其所造成的危害,又是十分惊人的。权力,当其正确运用,就能极大地造福人民群众;而一旦丧失警醒、缺乏监督、偏离轨道,就必然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
拥有巨大资源支配力的权力,光环缭绕。但是围绕着它,有多少诱惑苍蝇一样挥之不去,又有多少陷阱“张口”以待。“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涵养浩然正气,远离歪风邪气;要修身养德,更要善于用权;要干事,更要干净。在这方面,一些“老典型”是值得永远借鉴和学习的典范。焦裕禄得知儿子看了一场“白戏”,坚决把戏票钱补上;谷文昌和林业打了一辈子交道,却从不贪占公家一寸木材,女儿结婚想让他批点木材做家具,他却告诫女儿:“我管林业,如果我做一张桌子,下面就会做几十张、几百张。”是他们不近人情吗?不是,而是深深懂得“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
践行“三严三实”,就必须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警惕金钱、美色、不良嗜好等的侵蚀,切实把权力用于推动工作、改善民生。为此,须秉公。把“权把子”当成自己的私人印章,一事当前,尽想着给自己捞好处,不出事才怪。须为民。“当官一句话,连着万民身家”,虽说夸张,但领导干部的决策,的确连着百姓柴米油盐、喜怒哀乐,也连着党员干部的成败荣辱、忠奸毁誉,怎能不“千盏灯火收眼底,万家忧乐上心头”。须依法。无法无天,必定私欲膨胀,必定骄奢淫逸,一名合格的干部,首先必须是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模范。须慎独慎微慎初,警惕“温水煮青蛙”,不怀一分“为官特权”的自负,不开一个“下不为例”的口子,不搞任何“暮夜无知者”的自欺。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把权力关进“笼子”,是践行“三严三实”的必然要求。众多“老虎”、“苍蝇”被打,其中的一大警示就是,腐败者自作自受,但监督的薄弱和缺位也是重要原因。在坚持对腐败零容忍的同时,需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严格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关爱:没有限制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监狱的高墙就会变成最大的限制。
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做事,就能攀登人生更高的境界,赢得事业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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